教育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治本之策,教育資助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。近年來,興慶區建立了以政府為主導、學校和社會積極參與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。現將興慶區所管轄學段的國家及政府資助政策公布如下。
一、學前教育階段實施“一免一補”政府資助
資助范圍:公辦幼兒園、取得合法辦學資質的普惠性幼兒園。
資助對象:正式注冊學籍的在園脫貧家庭兒童(原建檔立卡兒童)、脫貧不穩定家庭兒童(原建檔立卡兒童)、殘疾家庭兒童及殘疾兒童、城鄉低保家庭兒童、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兒童、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、烈士子女。
資助標準: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免除保教費,按每生每年900元的標準補助伙食費。
申請方式:符合條件的幼兒家長在每學年開學時向幼兒園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表,提交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佐證資料。
減免方式:幼兒園審核家長提交的資料后,在繳納保教費、伙食費時直接減免相關費用,按學期收費的幼兒園按學期直接減免,按月收費的幼兒園按月減免,家長需繳納減免后的差額部分。
二、義務教育階段實施“兩免一補”資助政策
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中小學生減免學雜費,免費提供教科書,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。
“一補”資助范圍:合法設立的公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。
“一補”資助對象:正式注冊學籍的在校脫貧家庭學生(原建檔立卡學生)、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(原建檔立卡學生)、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、殘疾學生、城鄉低保家庭學生、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(包括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)。
補助標準:寄宿小學生每生每學年1000元,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學年1250元,非寄宿小學生每生每學年500元,非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學年625元。
申請方式: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每學年開學時向學校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表,提交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佐證資料。
補助方式:每學期學校審核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身份后,將生活費補助打入受助學生家長的銀行卡內。
三、普通高中資助政策
1.國家免學雜費
資助對象: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脫貧家庭學生(原建檔立卡學生)、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(原建檔立卡學生)、殘疾學生、農村低保家庭學生、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。
減免標準: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標準(不含住宿費)補助學校。
申請方式: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每學年開學時向學校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表,提交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佐證資料。
減免方式:學生提交申請資料后,經學校審核通過,直接減免學費。
2.國家助學金
資助對象: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脫貧家庭學生(原建檔立卡學生)、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(原建檔立卡學生) 、殘疾家庭及殘疾學生、城鄉低保家庭學生、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、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、烈士子女。
資助標準: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,具體標準由各校在每生每年1000-30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,可以分為2-3檔。
申請方式: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每學年開學時向學校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表,提交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佐證資料。
資助方式:學生提交申請資料后,經學校審核通過,直接將助學金打入學生本人學生卡內。
同一學年內享受國家免學雜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。
以上資助項目均由學生所在學校組織實施,詳情請咨詢所在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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